近日,省市場監管局對2020年度全省市場監管系統行政執法案卷評查情況進行了通報,十堰市市場監管局在全省市州排名第一。這是該局強化“四個”監督,規范執法行為的成果。
加強制度監督。為壓實執法責任,該局制定出臺進一步規范行政執法工作24條意見,從嚴格執法程序、改進執法方式、強化執法監督、嚴格責任追究等方面著手,全面落實執法責任制,著力打造多維度市場監管執法監督機制,推動市場監管執法規范化建設。
強化內部監督。在行政許可、行政處罰、行政強制、行政檢查等方面全面推行“三項制度”,面向社會公示執法信息,確保執法事項公開透明;出臺《執法音像記錄管理辦法》,確保執法全過程留痕;印發《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目錄清單》,將行政處罰、重大行政許可、申請法院強制執行、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、案件移送等11項具體行政行為納入法制審核范圍,確保執法決定合法有效。
抓好層級監督。落實《市場監督管理執法監督暫行規定》,將行政執法評議考核和案卷評查作為層級監督的有力抓手,實施隨機抽查、交叉檢查、集體會診、逐項打分,對全市系統行政執法情況和案卷質量進行全面考評,考評結果計入年度目標考核總分。對考評發現問題下達執法監督意見書,跟蹤檢查督導整改,促進系統行政執法效能整體提升。
嚴格復議監督。堅持以公正、公平、公開的原則審理復議案件,發揮復議糾錯功能,確保行政復議成為有效的法律救濟途徑。今年以來,該局審理行政復議案件7件,針對案件審理發現的問題,及時向縣市區局下達執法監督意見書,指導監督糾正違法或不當行政行為,有效提升了全市市場監管系統依法行政水平。(張靜)